规范医保患者住院签署自费项目同意书和住院知情书管理规定

2013-05-20

 

为加强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履行告知义务,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纠纷,规范医保患者住院签署自费项目同意书及住院知情书工作,根据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如下:

    一、医保患者住院(包括异地医保),医院必须与其签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知情书》(下简称《住院知情书》,详见附件1)。《住院知情书》的签署工作由收治科室接诊护士负责落实

    二、各科室为住院的医保患者提供超出《三大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等自费医疗项目时,必须与其签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使用自费项目同意书》(下简称《自费项目同意书》,详见附件2),患者或其家属签名同意使用的自费项目,各科室方可为其提供。《自费项目同意书》的签署工作由开医嘱的医师负责落实。

三、《住院知情书》和《自费项目同意书》按住院病历知情同意书的管理办法要求,放在出院病历归档保管。

四、操作流程

1、医保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到病区,由收治科室负责将《住院知情书》及《自费项目同意书》夹入住院病历。

2、收治科室接诊护士负责落实《住院知情书》的签署工作。

3、管床医师落实《自费项目同意书》签署手续,要求管床医师必须把患者需用的自费项目名称填写在《自费项目同意书》的空格上,并逐项履行患者或其家属签名手续。

4、医师为医保患者在新HIS住院系统开立自费项目,系统会主动提示须签署《自费项目同意书》,如开立的是还未签署《自费项目同意书》的自费项目,由开医嘱的医师落实《自费项目同意书》的签署手续。

5、患者出院时,住院科室负责将《自费项目同意书》及《住院知情书》按住院病历知情同意书的管理办法要求,放在出院病历归档保管。

6、病案管理科归档住院病历时,检查《自费项目同意书》及《住院知情书》是否保存完好。

7、医保科根据病案管理科提供的未签《自费项目同意书》及《住院知情书》的名单反馈给各相关科室,并对其按违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理:

    l、若医师擅自使用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的自费项目,患者拒付的相关费用由经办(责任)医师承担。

2、若医师擅自使用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的自费项目,引起患方投诉的,扣科室当季度质控分1分,并扣科主任当季度奖励考核性补贴的10%,不发当年度科室医保定额差额奖。

3、若缺患者或家属签名、缺《自费项目同意书》或《住院知情书》,扣各相关科室质控分0.1分/份。

    六、本规定由医保科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

    1《住院知情书》

    2、《自费项目同意书》


附件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知情书

1、办理入院手续须知:

1)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须主动交验医保卡及身份证,不得冒用他人的医保卡及身份证,若经查验医保卡无效的,患者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费处理。

2)我院规定医保住院患者入院时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具体数额按病种定),用于抵扣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自费医疗费用,这样患者在使用自费医疗项目时不需每次亲自缴费,由收费员直接在预付款中划扣,住院期间,医务人员会定期告知患者或家属自费医疗项目的使用明细、预付款的划扣金额和余额情况。预付款的余额不足时,请及时补交。深圳、东莞的医保住院患者分别按医疗费用的四成和全额缴费。出院时,住院收费处负责将患者所交纳的预付款以“多退少补”的结算方式清帐。

2、支付标准:(广州市医保住院患者)

1)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1120元、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1600元、外来从业人员800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480元、非从业居民1600元、老年居民1120。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全部自费,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共付段医疗费用比例(退休人员自付14%、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自付20%、外来从业人员自付36%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自付35%、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自付45%)支付。

2)药品:甲类”药品按共付段医疗费用比例支付;“乙类”药品参保人自付5%,余下费用按共付段医疗费用比例支付;“三大目录”以外的药品全部自费。

3)诊疗项目及医用材料:检查项目:CTMRISPECT、心脏及血管X线机、彩色多普勒仪、介入、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参保人自付15%治疗项目:体外碎石、高压氧仓治疗与射频治疗,支架植入术、心血管及瓣膜手术等项目参保人自付10%医用材料: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参保人自付10%;体内放置材料(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股骨头、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支架、冠脉支架等)参保人自付20%。上述诊疗项目及医用材料,除参保人自付部分外,余下费用按共付段医疗费用比例支付。

4)床位费:按普通床位37/天,监护室70/天,层流室280/天,急诊留观10/天的标准计入基本医疗费用,超出费用自付。

3、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广州市医保住院患者)

服务项目:如各种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项目;挂号费、住院会诊费、院外会诊费、各种特诊费、点名手术费、救护车出诊费、陪护费、空调费及膳食费等。检查项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等检查。治疗项目: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其他:各种不育(孕)症、性病、非疾病治疗项目;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致伤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及工伤等按规定应由责任方支付的费用。

4、出院规定:

按医保规定,患者住院治疗经医师诊断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接到出院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出院手续,如拒绝出院者,自医师开出院医嘱之次日起,所发生的费用按自费患者处理。出院标准:疾病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经治疗病情已稳定可出院在门诊继续治疗或经治疗病情已稳定可转下级医院继续住院进行康复治疗。

为落实医保患者的知情权,特制定此知情书,希望每位住院的医保患者及家属认真阅读上述各项内容,然后签名表示知情。

参保人或家属签名:                      与参保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告知人签名:                            日期:           

注:请交病区接诊护士

附件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使用

自费项目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床号:       住院号:

医保病友: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按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医师需要为医保患者使用超出《三大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等自费医疗项目时,应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使用。

现根据您的病情需要,您可以使用以下自费项目,您是否同意?请您或您的家属在下表的有关栏目签名。

选择类别

同意 

不同意

   

一、麻醉过程需用的自费项目

 

 

 

二、《三大目录》范围以外的自费项目

 

 

 

编号

《三大目录》范围以外的自费项目明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注:1、使用选择类别第一项有关项目,原则上每个医保患者应同意使用,以保证诊疗顺利进行。

2、使用选择类别第二项有关项目,主管医师必须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并逐项履行其签名手续。

3、《三大目录》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

4、《自费项目同意书》请随病历保存。